旭锋职业规范
旭锋保证对客户、员工、股东、社会大众、商业界以及政府信守道德的最高准则,并要求所有的员工遵守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和规定,更期望所有员工负起道德责任、遵守法律规定及公司的条文及精神。
一.诚信正直
对公司诚信:
1. 避免与公司业务冲突的个人商业行为,员工应对公司及股东负责:
1)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获取个人利益;
2) 不得接受竞争对手、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或正在寻求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组织/个人提供的报酬、馈赠、金钱、贷款、服务、礼品等;
3) 也不得安排其亲属、朋友接受上述利益;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同事及下属的贿赂,谋取个人私利;
3. 员工不得参与存在如下利益关系从而影响或将会影响到员工为公司工作的活动:
1)具有实质性财务利益的利益关系;
2) 在私下约定或理解备忘录中的利益关系;
4. 诚实的遵守财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了解并遵守公司财务政策和规定;
5. 保密:掌握公司秘密信息的员工和管理层人员禁止以下行为:
1)不得向他人透露或出卖公司秘密以获取个人利益;
2)不得利用其所掌握的公司信息自己进行或帮助他人买卖公司的有价证券/买卖其它公司或其它非公司制组织机构的有价证券。
6. 遇到无法确定是否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况时,员工应:
1) 向自己的直接主管提交报告,说明是否对公司利益存在着潜在冲突;
2) 当上述报告中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向直接主管及时报告;
3) 当疑惑自己进行的或将要进行的行为是否违反本政策,是否和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及时向直接主管提出询问;
4) 向公司法律部门报告潜在的利益冲突,以便公司法律部门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
对客户诚信:
7. 尊重、理解客户提出的需求,真诚予以合作。
8. 不因公司及个人利益而欺骗或诱导客户做出决策。
9. 信守给予客户的承诺,以快捷的速度和周到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成功,与客户共发展。
对工作诚信:
10. 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忠于职守,恪守工作承诺。
11. 遵循公司的标准程序进行工作,完成即定的工作目标。
12. 工作积极主动、敬业。不推诿责任,尽心尽责,追求卓越的工作品质。
13. 客观的总结评价本职工作。在与主管的工作汇报中,讲求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隐瞒,不虚报,不夸大工作成果。
二.公平公正
1. 以人为本,坦诚相见,信任及尊重公司的每一个成员。避免导致员工对公司不忠诚的情况发生。
2. 避免因国籍、民族、性别、信仰等不同而产生的歧视行为。
3. 避免因心理及生理缺陷而导致的歧视行为。
4. 避免对异性的性骚扰行为,无论该员工的职位级别高低。<性骚扰定义为:不受对方欢迎的、带有性意味的侮辱及歧视性的语言及行为>
5. 当进行雇佣、绩效评估、薪酬评定时,当事人的决定不得因私人关系或不正当的工作关系而受到影响;
6. 如果公司中存在着有密切私人关系的员工,则一方不能作为另一方的直接汇报人。当发生上述情况时,有密切私人关系的员工中的一人应调离原先的工作岗位,以保证不再存在直接汇报关系;必要时,公司可以终止与其中一方的雇佣合同。
三.保密原则
1. 所有员工有义务对公司拥有的资产、产品及客户的资料保守秘密,不应将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公司特殊授权的情况除外)。公司内部的讨论仅限于工作目的;
2. 公司内部处于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应参照相关保密政策进行管理,未经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
3. 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四.遵守媒体、信息、技术等行业规定
1. 顾客的信任是公司最珍贵的资产,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条文,以保证公司最珍贵的诚信度。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如果发现旭锋公司员工的行为违反以上职业规范的情况,欢迎与联系我们进行举报。